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本文内容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0 14:29源自:作者:admin阅读()

2021年3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18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关于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01 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包括哪些产品?

  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是指以奶牛、绵羊和山羊的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乳及乳制食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酪蛋白、乳矿物盐、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预混料(或基粉)等。

  

  02 对生产加工企业有什么要求?

  输华乳品生产企业已经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批准或注册,并获得中国海关总署注册。

  

  03 提供原料乳的奶畜有哪些要求?

  1. 采集生乳前至少一个月,农场无口蹄疫病例或疑似病例。

  2. 采集生乳时,农场未发现炭疽临床症状。

  3. 农场无牛结核病、副结核、牛瘟、裂谷热、小反刍兽疫、羊天花、传染性牛胸膜肺炎。

  4. 农场受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监管。

  5. 农场及其周边地区未因动物疾病按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法典和阿尔巴尼亚动物卫生法规规定而受到检疫限制。

  

  04 输华乳品的证书有什么要求?

  每一批乳品均应随附阿尔巴尼亚官方卫生证书原件,阿尔巴尼亚官方卫生证书仅适用于企业在阿尔巴尼亚生产加工的乳品。

  

  05 输华乳品食品安全有什么要求?

  产品应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中国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安全卫生,适合人类食用。

  

  06 输华乳品的包装、运输有什么要求?

  输华乳品必须用符合中国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外包装要用中文及英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品名、重量、生产厂名称、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内包装须符合中国相关规定,标签上应注明原产国、品名、企业注册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

  输华乳品,从包装、存放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卫生条件,防止受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货物装入集装箱后,应加施封识,封识号须在卫生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中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


欢迎分享转载→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16-2022 奶粉中国 版权所有